离婚后没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看望孩子的权利,这在法律上叫探望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之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至于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探望权能让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和孩子保持联系、交流,满足他们的情感需求,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也有好处。不过,要是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法院会依法暂停其探望权;等不利事由没了,就会恢复探望。
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先和对方好好商量,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要是协商没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保障自己的探望权。等法院判了,如果对方还是不执行,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等办法来保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