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养义务的。《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要是一方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义务,那需要扶养的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给扶养费。
比如说婚内女方生病了,男方却不肯掏钱给她治疗,女方可以先试试和男方好好沟通。明确告诉男方,他有扶养的义务,让他主动承担女方的医疗费用。
要是沟通没用,女方可以找有关部门调解。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都可以出面帮忙调解,让男方履行扶养义务。
要是调解也解决不了,女方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来治病。不过在诉讼的时候,女方得提供相关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等,以此证明自己生病了需要治疗,也产生了费用,同时证明男方拒绝支付费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审理,要是认定男方没履行扶养义务,就会判决男方支付扶养费。
这里要注意,不少人觉得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给不给钱是家事,别人管不着,这其实是个误区。夫妻扶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不履行是要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女方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