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里,婚前共同房产在离婚时的处理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这里面有不少法律要点。
要是夫妻双方婚前一起出钱买了房子,而且房产证登记的是两人名字,这房子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要是能达成一致,就按商量好的来。但要是谈不拢,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很多因素,像双方买房出了多少钱、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有没有孩子等。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不过要是一方在婚姻里为家庭付出更多,比如家务做得多、照顾孩子更用心,法院可能会让这一方多拿点。
还有一种情况,婚前是一方出的钱买房,但登记在两人名下,这就相当于出钱的一方把房子的一部分送给了另一方,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先商量,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
要是夫妻签了婚前财产协议,对房子归谁、怎么分说得明明白白,那就得按协议来。
另外,买房时如果有借款之类的债务,也要说清楚谁来还。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得一起还;要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就自己承担。
法律建议:为避免离婚时在房产分割上产生纠纷,婚前可以明确出资情况,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购房过程中保存好出资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