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不少夫妻会协议把共同房产给孩子,这种做法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从法律层面来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二人能通过商量一致的办法来处置共同财产。把共同房产赠给孩子,其实就是夫妻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合法处置。只要这个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心意愿的表达,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也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的合法权益,那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
但要注意,协议有效不代表孩子马上就能拥有房屋所有权。对于房子这类不动产,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得经过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所以,得及时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把房屋产权变更到孩子名下,这样孩子才能真正拥有这套房子。
要是没有办理过户,房屋产权还在夫妻名下,就可能会有风险。比如有一方反悔了,不愿意配合过户;或者因为一方有债务问题,导致房子被查封。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在协议生效后,夫妻双方应尽快带齐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如果遇到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