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贷款一个月后就离婚了,这贷款该怎么分是个关键问题。咱们先从贷款性质说起。要是这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得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
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主要看这贷款是不是用在了夫妻一起过日子、一起搞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比如说,贷款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后来也认可了这笔借款,又或者虽然是一个人去借的,但钱是用来维持家里日常生活开销的,像买房子、供孩子上学这些,那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要是这贷款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没跟另一方商量,自己跑去借钱做生意,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那这债就只能借钱的人自己还。
在实际分贷款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担。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贷款到底用在哪了,还有双方挣钱的能力等情况来做判决。这里要特别注意,就算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说了债务怎么分,对债主可不管用。债主还是能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不过,一方还了钱之后,可以按照协议或者判决,再找另一方把他该承担的部分要回来。所以,夫妻在处理贷款问题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法律规定,避免后续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