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夫妻债务,关键在于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而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仍算共同债务。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就由负债一方自己承担清偿责任。
处理夫妻债务时,要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各类证据。遇到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