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抚养费。
确定抚养费数额,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确定。要是有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实际中,若双方能就抚养费数额协商好,按协商结果给就行。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判决时,除考虑前面说的因素,还会结合父母双方实际经济状况、子女生活学习需求等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