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两种赔偿可以申请,分别是离婚损害赔偿和家务劳动补偿。
先说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些情况包括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就是和别人长期稳定地像夫妻一样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动手;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好好对待家人;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比如,要是对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无过错方为了收集证据花的钱,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要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让无过错方心里特别痛苦,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再看家务劳动补偿。要是夫妻里有一方为了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帮另一方工作,付出了很多,离婚的时候就有权让另一方给补偿,另一方也得给。具体给多少,可以夫妻双方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判。这说明法律是认可和保护家务劳动价值的。
如果想申请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而且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符合赔偿的条件。比如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得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婚、家暴等行为;申请家务劳动补偿,得有证据证明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很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