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得满足这些条件。
其一,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这里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和精神侵害行为;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等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其他重大过错涵盖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
其二,请求方得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请求赔偿一方在婚姻里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并且,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损害,既包括物质损害,像因家庭暴力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包括精神损害,比如精神上的痛苦。
其三,过错行为和损害结果得有因果关系,即无过错方遭受的损害是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
满足上述条件,离婚时无过错方就可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