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承担问题,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这类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不支持,但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另外,即便当事人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裁判已处理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债权人仍可就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共同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依据协议或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