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工作里,要认定一起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诉讼,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里的相关标准来。下面详细说说这些标准:
1.当事人得一样。也就是说,后一个诉讼和前一个诉讼的当事人得完全一样。就算表述上有点不同,但实际上是同一主体,或者存在权利义务的继承关系,也算。举个例子,前一个诉讼里的原告把债权转让给了第三人,第三人在后一个诉讼里主张权利,这前后两个诉讼的当事人其实是有关联的。
2.诉讼标的要相同。诉讼标的就是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然后请求法院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前后两个诉讼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得是一样的。比如说,前一个诉讼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交付房屋,后一个诉讼又基于同一个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这两个诉讼的核心都是围绕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3.诉讼请求要么相同,要么后一个诉讼的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一个诉讼的裁判结果。要是后一个诉讼的请求和前一个完全一样,那肯定就是重复诉讼了。要是后一个诉讼请求虽然说法不一样,但目的是推翻前一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等,也得认定为重复诉讼。就像前一个诉讼判决合同有效,后一个诉讼又请求确认这个合同无效,后一个诉讼请求就等于否定了前一个诉讼的裁判结果。
只有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才能认定是重复诉讼。法院对于重复诉讼,一般会裁定不受理;要是已经受理了,就会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