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讲,大家常说的“私生子”其实不是规范的法律表述,准确说就是有人在结婚后和别人生了孩子。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没犯错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几种情况导致离婚时,没过错的一方能请求赔偿,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一方在婚姻里和别人生孩子,一般就属于“其他重大过错”。
赔偿的具体金额,法律没有定出统一标准。法院判的时候会综合好多因素,比如犯错那方错得有多严重、他能承担多少钱、没过错方精神受伤害的程度,还有当地生活水平等。赔偿一般有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就是赔给没过错方因为对方的错实际遭受的损失,像养了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花的钱。精神损害赔偿是安慰没过错方心里的痛苦,具体给多少得由法院根据具体案子来定。
要是遇到一方和别人生了孩子导致离婚的情况,没过错方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最后能拿到多少赔偿,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判。建议无过错方在遇到这种事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费用支出凭证等,这样在主张赔偿时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