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分割有相应规则。
先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分割共同债务时,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债务性质、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公平分配。
要注意,夫妻间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可就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