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间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有这些。
重婚算一种。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既包括法律层面的重婚,也有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重婚违背了我国婚姻制度,破坏了夫妻间忠诚义务。
与他人同居也是重大过错表现。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尊重的义务。
实施家庭暴力同样属于重大过错。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等方式,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对另一方身体、精神造成侵害。家庭暴力损害了对方身心健康,侵犯了人身权利。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在此列。虐待是持续、经常性的暴力行为;遗弃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另外还有兜底的“其他重大过错”。这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像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和另一方权益,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要是遇到这些情况,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