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在法律里属于财产案件范畴,去法院打官司时,收费是有依据的,依据就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它规定了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来交诉讼费。
具体收费情况如下:要是借贷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只需交50元;超过1万到10万的部分,按2.5%交;超过10万到20万的部分,按2%交;超过20万到50万的部分,按1.5%交;超过50万到100万的部分,按1%交;超过100万到200万的部分,按0.9%交;超过200万到500万的部分,按0.8%交;超过500万到1000万的部分,按0.7%交;超过1000万到2000万的部分,按0.6%交;超过2000万的部分,按0.5%交。
举个例子,假如借贷金额是15万,1万那部分要交50元,1万到10万这部分算下来是(10万-1万)×2.5%,也就是2250元,10万到15万这部分是(15万-10万)×2%,为1000元,加起来总共要交3300元。
一般在打官司时,原告起诉得先把案件受理费交了,不过最终这笔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的费用数额。要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那诉讼费用怎么负担就由双方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决定。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决定打官司前,先算清楚可能要交的诉讼费,心里有个底。而且在处理借贷关系时,最好签订规范的合同,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