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离婚冷静期从申请当天开始算,其实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夫妻想自愿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去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初审,审核没问题,就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拿到回执单第二天起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了,拿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还有,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申请。大家办理离婚时,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