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没有工作,并不会对离婚时债务处理造成影响。关键在于分清债务到底是夫妻一起欠的,还是一方自己的债务。
2、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这些共同债务得由夫妻一起偿还。如果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那就先两人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就算女方没工作,也得和男方一起承担责任。
3、要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这种不是共同债务的情况,就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女方不用管。
4、女方没工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适当多拿一些。要是女方在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帮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得多,离婚时还能向对方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