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在离婚前要是有房贷没还清,得按照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是共同债务,那夫妻二人可以坐下来商量着办。商量的事儿主要是房子归谁,房贷谁来承担。打个比方,要是一方要了房子,就得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同时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补偿给多少,得看看房子现在值多少钱、已经还了多少房贷这些情况。要是两人商量不拢,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综合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那一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通常会把房子判给一方,让这一方接着还房贷,再给另一方合适的补偿。
2、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过结婚后两人一起还了房贷,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是归登记名字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算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两人结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还有房子跟着一起增值的部分,登记名字的这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3、处理房贷的时候,得赶紧跟贷款银行联系,把相关的变更手续办了。要是没及时办,就算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说了房贷由谁承担,对银行也不管用,银行还是能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