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针对过错方行为致实际财产损失。像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使对方财产受损,过错方要赔偿。计算以实际损失额为准,需无过错方提供财产购买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和具体数额。
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过错方特定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痛苦。按《民法典》,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数额综合多方面定,包括过错方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后果,过错方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法院结合具体案件酌定合理数额。
无过错方主张赔偿,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还得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有过错及自身受损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