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时想争取赔偿,得符合法定情形。按照《民法典》,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是一种情况。有配偶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与他人同居也在范围内。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无过错的女方能主张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同样算。像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和精神侵害行为,对女方身体和精神伤害极大,女方有权索赔。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包括。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女方作为受害者可要求赔偿。
另外,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也能请求赔偿。这是兜底条款,用来应对法律没详尽列举的、严重破坏婚姻关系且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情形。
女方要提出赔偿,得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过错行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