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流产后想在离婚时要补偿,这可不是一概而论的事儿,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仅仅是流产这一事件,并不能直接成为要求离婚补偿的法定理由。《民法典》里列出了明确的情况,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在这些情况下,没犯错的一方才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要是只因为流产就提补偿,那不在法律支持范围内。
不过,如果流产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的,比如对方动手打人,导致女方流产,这就符合“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了。此时,无过错的一方就能要求赔偿。赔偿包含两方面,物质和精神的都有。物质赔偿就是因为流产产生的各种实际花销,像看病的钱、买营养品的钱等。精神赔偿就复杂一些,要综合考虑对方过错程度、伤害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定。
在实际的法院判决里,如果女方因为流产在身体和心理上受到很大伤害,法院在分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多照顾女方一点,但这和补偿不是一码事。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婚内流产后想离婚并要求补偿,一定要收集好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要是没有对方过错的证据,单纯以流产为由要补偿,一般是很难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