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债务分割得先弄清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处理办法不一样。
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这种基于共同意思产生的债务;另一种是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一方个人债务呢,是指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就不算个人债务了。个人债务得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债主找债务人的配偶,要其还婚前的个人债务,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但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就另当别论了。
离婚分割债务时,双方都要讲诚信,不能故意躲债。要是对债务性质和怎么分割有争议,可以先商量,商量不成,也能去法院打官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