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是不知道男方有欠款,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第一步,要先搞清楚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这种基于共同意思产生的债务;另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钱。
要是男方欠的钱没花在家庭日常开销上,而是他个人拿去干了不合理的事,像赌博、吸毒这些,那一般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得他自己还。要是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就得两人一起还。
要是离婚之后才发现男方有没说的债务,而且这债还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要是有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该承担的份额,之后有权找另一方要回来。
要是对这笔债务到底属于哪种性质有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和判决。在打官司的时候,得拿出相关的证据,比如钱用到哪儿去了的证明、家里的收支情况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