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下面详细说说具体情况。
首先是“共债共签”情况。要是夫妻双方一起在相关文件上签名,或者夫妻中的一方事后认可,这种共同表达出的负债意思所产生的债务,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打个比方,夫妻两人都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那这笔债务就是共同债务。
2、还有“日常家事代理”。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那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说的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就是维持家庭日常开销的必要支出,像买生活用品、给孩子交教育费用这些。
3、另外就是“债权人举证”。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要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正常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借的,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借款用于夫妻一起经营的店铺,那这笔债务就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要提醒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夫妻一起承担偿还责任。离婚的时候,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就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