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房产在婚后购房的分割问题,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用婚前房产全款换购新房,并且新房只登记在原来房产所有人名下,那这新房基本还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不用拿来分割。为啥呢?因为这就是个人财产换了个形式,本质上还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2、要是婚前房产在婚后卖了,拿卖房子的钱付新房首付,然后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而且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分割的时候,法院一般会看看房子的出资情况、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通常会先确定首付部分是付首付那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拿到房子的一方得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要是新房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从司法实践来看,房子大概率会判给付首付的一方,不过这一方得对另一方在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方面进行补偿。
4、要是婚前房产在婚后拆迁了,用拆迁补偿款买房子,要是拆迁补偿只给原房产所有人,而且新房登记在他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是个人财产。要是拆迁补偿考虑了配偶的因素,像按人口补偿面积这种,那可能会认定房子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就得综合各种情况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