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要是有一方一直不签收,那这调解书就还没生效。
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处理。要是案件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是当事人都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就生效,法院审查确认后,会把调解协议记录在笔录里或者附在卷宗里,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协议就有法律效力了。就算对方不签收调解书,调解协议照样有效。
但要是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这个特殊规定,对方不签收调解书,调解就失败了。这时,法院会尽快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得做好继续打官司的准备,把相关证据收集整理好,积极参加庭审,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