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还没过户就被卖掉,这种情况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已经明确房子归一方所有,可另一方却私自把房子卖了。这时候,没拿到房子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私自卖房的一方进行赔偿。因为私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要是买房的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就是他在买房子的时候是不知情的、付了合理的价钱,还完成了产权登记,那第三人就能获得房子的所有权,没拿到房子的一方就不能要求返还房子了。不过,可以对卖房得到的钱进行分割,如果卖房的钱不够弥补损失,还能要求对方赔偿差价。
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房子卖了,买房的第三人是善意购买,付了合理的价钱,还办好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要是想把房子追回来,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另一方可以要求私自处分房子的一方赔偿损失。
要是房子登记在私自卖房一方的名下,第三人因为信赖产权登记而购买了房子,也可能构成善意取得。这种情况下,没拿到房子的一方就只能找私自卖房的一方要求赔偿了。
遇到这种问题,大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购房合同这些,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