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主动放弃共同财产,大多时候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俩人可以商量着,把结婚期间得到的财产以及结婚前的财产,划分成各自的、共有的,或者部分归自己、部分共有的。而且这种商量得写成书面协议。
2、要是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还写了书面协议,并且这个协议是双方心里真实想的,没有谁骗谁、谁逼谁,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就有法律效力。举个例子,夫妻签了婚内财产协议,有一方明确说不要部分或者全部的共同财产,之后双方就得按协议来。
3、但是,如果有人是为了躲债之类的坏心思放弃共同财产,让债主的利益受损了,债主可以找法院把这个放弃的行为撤销。另外,要是协议明显不公平,当事人也能在规定时间内找法院撤销。所以,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共同财产通常有效,但得符合一定条件,不能有违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