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若存在一方有外债的情况,财产分割得先搞清楚外债的性质。这就好比去超市买东西,得先知道商品是属于大家一起用的,还是某个人专用的。
要是这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得夫妻一起偿还。打个比方,家里一起买房子借的钱,这就是大家都要负责的。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先由夫妻俩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决了。
判断是不是共同债务,主要看这钱是不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像一方借钱用来给家里买菜、供孩子上学,这种一般就是共同债务。
要是这外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还。比如说,一方在结婚前借的钱,或者因为赌博、吸毒这些不合理的事儿借的钱,都属于个人债务。
在财产分割上,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商量着分。要是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债务承担情况。要是一方承担了更多的共同债务,在分财产的时候可能就会多分一点。
法律建议: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债务问题最好有明确的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债务和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