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申请离婚,60天冷静期一满就能拿到离婚证,其实不是这样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在这30天冷静期里,要是有一方反悔了,就可以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30天的时间。在这30天里,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这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拿不到离婚证了。
所以,60天期满后,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共同去申请,并且符合离婚条件,才可以领到离婚证。大家申请离婚时,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避免耽误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