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就算没有工作,也得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抚养费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呢?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子女的实际需要,像孩子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费用;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来给。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比例能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真没工作,也没收入来源,能和对方商量一下,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或者暂时缓一缓再给。要是商量不成,由法院判决时,法院会看你的实际经济状况。要是因为生病、失业这些原因,没了经济收入或者找不到人,就可以用财物来折抵抚养费。
不过,要是之后有了工作,收入也稳定了,对方就有权要求按照合理标准调整抚养费数额。毕竟,支付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健康成长,所以具体给多少,还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