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承担的抚养费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数额由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决定。
要是女方有固定收入,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抚养费。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这里月总收入含工资、奖金等。
若女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存在特殊情况时,可适当调整比例。比如子女患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可提高比例;女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可降低比例。
抚养费要定期给,有条件也能一次性给。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而且,抚养费数额不是固定不变的。若原定抚养费不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