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的欠条能起诉,不过有诉讼时效问题。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这十五年里没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一旦法院认定诉讼时效已过且无正当理由,原告就会丧失胜诉权。
但有些情形能让诉讼时效中断,像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要是有证据证明这十五年内存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会重新起算,起诉就可能获法院支持。
还有,如果债务人在诉讼中没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用诉讼时效规定裁判。
总之,持有十五年前的欠条可起诉,起诉是当事人权利。不过起诉前,要尽量收集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的证据,这样能增加胜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