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分居是个常见但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概念。简单来说,分居就是夫妻在没解除婚姻关系时,不再一起生活,各自开启独立生活模式。不过,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可不是随便说说,得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个是客观上分开居住,另一个是主观上有分开生活的想法。
很多人会疑惑,分居期间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这还算不算分居呢?其实,电话、微信联系本身不影响分居的认定。只要同时符合下面两个条件,就算有联系也能认定为分居。一方面,从客观情况看,夫妻得是分开居住的,有各自不同的住处,各过各的日子。另一方面,从主观意愿来说,双方是真心想分开生活,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没办法才暂时分开。
举个例子,夫妻之间虽然还有交流,但其中一方长期住在自己买的另一套房子里,两人也没有了共同生活的实际内容,这种情况就算有联系,也能认定是分居。
在打官司时,法院要认定分居,是需要证据的,像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所以,大家要是遇到分居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定要注意收集这些证据。要是想证明分居事实,就尽量准备好能证明客观分开居住和主观分开意愿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