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案件里,合伙财产分割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夫妻俩都是合伙人,离婚的时候,两人能商量好把部分或者全部合伙份额转给对方。要是其他合伙人都同意,那对方就能合法成为合伙人。要是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但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夫妻俩就可以对转让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还不同意这个合伙人退伙或者减少部分财产份额,那就当作全体合伙人都同意转让,对方也就取得了合伙人的地位。
2、要是夫妻中有一方是合伙人,另一方不是。离婚时想把合伙人一方在合伙企业里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给不是合伙人的配偶。要是其他合伙人都同意,那非合伙人配偶就能成为合伙人。要是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行使了优先购买权,得到的收益夫妻俩可以分割。要是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这个合伙人退伙或者减少部分财产份额,那就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还不同意退伙或者减少财产份额,那就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
3、在实际分割合伙财产时,要按照照顾孩子、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合理合法地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