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要是不想支付,就得有法定的情形才行。
要是有证据能证明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实在没能力按照原来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数额支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负担能力,那给付方可以和对方协商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要是双方能达成一致,就签个书面协议,把抚养费的变更情况写清楚。
要是协商不成,给付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审理,会考虑给付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举个例子,给付方因为得了重大疾病没办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就会支持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的请求。
但要是没有法定情形却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给付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他的财产等方式,强制他履行支付义务。而且,拒绝支付抚养费还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最好别拒绝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