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股权送给子女,要是有一方反悔了,具体怎么处理得看实际情况。
离婚协议从法律性质来讲,是既涉及身份关系又涉及财产关系的复合协议。其中关于把股权赠与子女的约定,和普通的赠与合同不一样。离婚协议是夫妻为了结束婚姻关系,处理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情达成的整体协议,带有身份属性,也有道德义务方面的性质。
2、要是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而且夫妻也办理了离婚登记,按照相关法律,赠与人通常不能随便撤销赠与。毕竟离婚协议里的赠与是为了双方能解除婚姻关系才达成的,如果允许一方随意撤销,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会损害另一方和子女的利益。
3、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能证明在订立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但要注意,得在法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4、要是股权还没办理变更登记,赠与的一方可能会要求撤销赠与。但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离婚协议的整体性、赠与目的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撤销。要是这个赠与是离婚协议很重要的一部分,通常不会轻易支持撤销。
遇到一方反悔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