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不小心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下面这些认定要点可得了解。
首先,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这里的个人得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则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主观上得是故意才行,过失不算犯罪。要是有人确实不知道携带的物品要交关税,那就不构成此罪。一般来说,犯罪的人都想着偷逃该交的税额。
该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和税收制度。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物品收关税,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维护经济利益。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又走私。“应缴税额”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偷逃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就算“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要是符合上面这些主客观条件,就可能被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过在实际判案时,还得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和犯罪情节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