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拒收解除通知是否有效要分情况看。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以邮寄方式送解除通知,若对方拒收,在能证明邮件是解除通知的情况下,通常算已送达。这是由于拒收表明对方知晓邮件内容,不接收也不影响通知已到对方地址的事实。像快递明确标识为解除合同通知,还有快递记录等证明文件,就可证明。
不过,实际情况有不确定性。若不能证明邮件是解除通知,或发送方填的收件地址等信息有误,即便对方拒收,也不能认定解除通知有效送达。因为有效送达的前提是通知准确且确实到了对方可控制的范围。
所以,通常有充足证据证明邮寄的是解除通知,即便对方拒收,也可能认定解除通知有效送达。但具体判断要结合相关证据和实际情况。若要确保解除通知有效送达,要保留好快递记录、标识信息等证据,填写收件信息时也要保证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