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孩子医药费分担有相应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就算离婚了,这种责任也还在。孩子的医药费是抚养费用的一部分。
2、要是父母能就孩子医药费分担商量出结果,那就按商量好的来。比如说双方约定一人承担一半,那就这么执行。
3、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一般会结合双方经济情况、孩子实际需求等因素来判决。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要多承担一些,通常按双方收入比例分担。打个比方,一方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0%,另一方占30%,那医药费也按这个比例分。
4、孩子突然得了重病,产生高额医药费,原来的分担方式可能不够用了,这时双方得重新商量分担比例。要是商量不好,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负担能力、孩子病情等情况来判决。
5、要是有一方不肯支付该承担的医药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胜诉后对方还不履行,就能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