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后悔了怎么办?别慌,法律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离婚冷静期里,只要有一方反悔,就能撤回离婚申请。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设置离婚冷静期,就是为了避免大家冲动离婚,让双方有时间好好想想婚姻到底该何去何从。要是一方在冷静期撤回申请,这次协议离婚程序就终止了。要是双方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再经历一次离婚冷静期;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就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