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有期限限制的,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这个时间怎么算呢?要是法律文书里规定了履行期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了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要是强制执行期过了,原则上法院就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了。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在申请执行的时效期内,出现了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申请执行的时间就能重新计算。
什么是时效中止呢?就是在申请执行时效的最后六个月里,因为不可抗力这类障碍,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这时时效就会暂时停止计算。而时效中断是指,因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等情况,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了,从中断的时候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要是强制执行期限过了,又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但对方自愿履行了,那就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而且,对方履行之后又以超过执行期限为理由反悔,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所以说,强制执行期过了,通常就不能继续申请了,但有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