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写家电分割的事儿,可以这么处理。
要是夫妻两人能心平气和地商量,那是最好不过的。双方坐下来好好谈,就家电归谁达成一致,然后签个补充协议,把家电怎么分写清楚。这个补充协议和原来的离婚协议书一样,都有法律效力,以后就按这个来执行。
但要是两人谈不拢,而且家电是在结婚期间买的,一般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任何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打一场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官司,让法院来帮忙分割家电。
法院判的时候,会看财产的具体情况,偏向照顾孩子、女方和没犯错的那一方。比如说,要是有家电是一方在结婚前就买了,还能拿出当时的购买凭证啥的,那这个家电可能就会被认定是买家电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不用拿出来分割。要是家电是结婚后用夫妻一起挣的钱买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家电用过多久、当时花了多少钱、现在折旧成什么样等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签离婚协议书的时候,最好把家里的财产,包括家电这些,都写清楚怎么分,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已经出现这种没写家电分割的情况,能协商就尽量协商,实在不行再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