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重要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在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接下来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里,如果有一方不想离婚了,那他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三十天时间,双方得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比如说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三天,只要还在这三十天期限内,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要提醒大家,办理离婚登记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程序来办理。要是没准备好或者没按程序走,可能就办不成,还得来回折腾。所以,不管是决定离婚还是撤回离婚申请,都要谨慎对待,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