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缓刑的时候,在看守所被关的时间不会算进缓刑考验期。
2、缓刑是针对被判刑的罪犯,在一定时间内附带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要是被判拘役,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过最短不能少于两个月;要是被判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那天开始算。
3、在看守所被关的时间,一般是在判决执行前的提前羁押。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人,提前羁押的时间可以用来折抵刑期。判管制的,关一天能抵两天刑期;判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关一天抵一天刑期。
4、但缓刑不是实际执行刑罚,而是给犯罪分子一个考验期,只要在这个期间遵守规定,原来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所以,判决前在看守所被关的时间不能拿来折抵缓刑考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