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婚外情不一定就得进行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有一方出现了重婚、和别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最终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的。这里说的“损害赔偿”,包含了物质方面的赔偿和精神方面的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的金额,通常是按照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因为对方婚外情行为而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来判定的。比如为了调查对方婚外情而合理支出的各类费用,就属于这个范畴。
3、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就比较复杂了,要综合考虑很多方面。法院一般会看过错方的过错严重程度,过错越严重,赔偿的数额可能就越高;也会考虑过错方有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如果经济状况不错,赔偿数额也许就会相对多一些;还会把当地的生活水平纳入考量范围,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数额可能会比经济落后地区高。
4、在实际情况中,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固定的数额标准,少的话可能只有几千块,多的话达到几万甚至更多都有可能。不过要是只是普通的婚外情,没达到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这种严重过错程度,没有过错的一方要求赔偿,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