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离婚赔偿和年龄有关,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我国民法典,有以下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赔偿主要有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按照实际损失来算的,比如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的医疗费,还有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等。要确定赔偿数额,得拿出医院的单据、误工的证明这些证据。而精神损害赔偿就比较复杂,要综合好多因素来定,比如过错方犯错的程度,他是用什么手段、在什么场合、以怎样的行为方式犯错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过错方有没有经济能力承担责任;还有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这里有个重要的点得注意,要是没有过错的一方作为原告,想请求损害赔偿,就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一起提出来。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那可以在离婚以后再单独起诉。要是一审的时候被告没提损害赔偿请求,到二审的时候才提出来,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会告诉当事人在离婚以后再另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