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才发现对方有债务,一般是不能以此为由撤销婚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一种是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受胁迫的那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另一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应该如实告诉另一方,要是没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而对方有债务并不在这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里。债务问题通常属于民事财产方面的事。要是这债务是对方婚前就有的个人债务,一般就由对方自己来偿还;要是债务是在婚后产生的,并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得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仅仅因为领证后发现对方有债务,是没办法申请撤销婚姻的。要是因为债务问题产生了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办法,合理处理债务承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