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一方独自购买的房产归属,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还完成了产权登记,那这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归购房的一方,另一方没权利分。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变长,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首付,然后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并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的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这套房子。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由这一方继续还,算他的个人债务。不过,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具体补偿多少,得根据还款情况、房子增值情况等来确定。
还有一种情况,婚前双方一起出钱买房,但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看双方有没有对房产份额做约定。有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又没办法证明各自出了多少钱,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