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却没钱还款,法院一般会对房产动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力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
一开始,法院会查封这套房产,让房子没法交易和过户,避免被执行人偷偷转移财产。接着,法院会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给房子估个价。等评估完了,就会开启司法拍卖程序,把房子公开拍卖。拍卖得到的钱,会先拿去还债,像本金、利息、执行费用这些都包含在内。
要是拍卖的钱还完债还有剩,剩下的部分会还给被执行人;要是不够还债,被执行人还得接着还剩下的债,法院也会继续采取其他执行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
这种时候,被执行人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商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比如说,用房子抵一部分债,剩下的债分期还。要是这房子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法院虽然能查封,但在保障了他们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住房和日常用品后,也还是能把房子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